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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2020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19-12-30 浏览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第一中学、东台市唐洋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第一中学、东台市唐洋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招聘教师2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6日以后出生)。


  5.须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6.志愿在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具备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以及“东台日报”、“幸福东台”、“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本次招聘拟设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通大学4个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2020年1月6日至1月9日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各招聘点分别举行专场招聘。


  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不需提供此项材料,且须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交《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上缴相关单位的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面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线60分,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根据面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名现场联系电话:15061199028,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时现场通知)。


  4.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于2020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经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东台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5-85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