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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85人公告
日期:2020-06-04 浏览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85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6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 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ycedu.yancheng.gov.cn/(盐城教育网)。报考者可通过电脑访问“盐城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0年6月6日9:00- 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0年6月6日9:00-6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0年6月6日-6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0年6月6日9:00-6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0年6月6日9:00- 6月14日12:00。

  2.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岗位)。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无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岗位)。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6月1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6月1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面试及签约

  根据疫情防控和报名人员实际情况,本着就近就便、安全有序的原则,设置相应的招聘点,组织现场审核和面试工作。具体招聘点及地址、面试办法另行公开发布,并由招聘学校通知到位。

  1. 现场审核: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和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现场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对教学基本功差的原则上不予录用。

  3. 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学校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教育网、盐城人社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时,在成绩合格者中,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被聘用到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局管校聘”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盐城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含毓龙路校区、鹿鸣路校区、康居路校区)、盐城市第一小学(盐城市实验小学)、盐城市盐渎实验学校、盐城市聚亨路小学和盐城市串场河小学。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28661、88228610(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8050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