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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南京航道局事业编制人员2020招聘26人公告(江苏)
日期:2020-05-28 浏览
长江南京航道局是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负责长江干线浏河口至上巢湖818.6公里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

  一、招聘计划

  根据上级下达的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南京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接收毕业生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轮机、航海和测量等专业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2.2020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2020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均不在接收范围。

  3.年龄在28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8日9∶00-6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8日9∶00-6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8日-6月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8日9∶00-6月3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28日9∶00-6月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25-58996836。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我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6月3日16:00前向我局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长江南京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njhdj/)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9:00-11:30;

  笔试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在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南京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njhdj/)上公布。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身份证;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20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在南京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考察工作由我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长江南京航道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我局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局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8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

  (二)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5-58996836;

  监督电话:025-58996905;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