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信息中心2020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南京市信息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南京市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dsjglj.nanjing.gov.cn/gkml)、南京高层人才网(http://www.njgcrc.gov.cn)和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等招聘信息详见《南京市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6月12日18:00。
3、上传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4、资格初审
南京市信息中心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8日9:00—6月17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实施:本次招聘笔试委托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开展,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科目和内容: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40分(时政、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6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其他事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南京高层人才网及微信公众号(南京高层人才中心)。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陆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高层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线为50分,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码该网站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
(1)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单位招聘公告下方的附件下载;
2、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dsjglj.nanjing.gov.cn/gkml/)公布。
(2)面试委托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高层人才网、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网上报名咨询: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025-83102763;
考务技术咨询: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025-83102777;
招聘单位咨询:南京市信息中心025-68789572。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025-68786854。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dsjglj.nanjing.gov.cn/gkml)、南京高层人才网(http://www.njgcrc.gov.cn)和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等招聘信息详见《南京市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6月12日18:00。
3、上传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4、资格初审
南京市信息中心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8日9:00—6月17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实施:本次招聘笔试委托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开展,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科目和内容: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40分(时政、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6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其他事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南京高层人才网及微信公众号(南京高层人才中心)。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陆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高层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线为50分,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码该网站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
(1)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单位招聘公告下方的附件下载;
2、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dsjglj.nanjing.gov.cn/gkml/)公布。
(2)面试委托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高层人才网、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网上报名咨询: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025-83102763;
考务技术咨询:南京干部测评与高层人才服务中心025-83102777;
招聘单位咨询:南京市信息中心025-68789572。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025-68786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