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2020招聘公告(江苏)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研人员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主要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应、往届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四)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简章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具体岗位简介详见附件1。常州市委党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党校组织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箱czdxzz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招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及待遇详见中共常州市委党校网站教师招聘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通知为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党校组织人事处将以书面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常州市委党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工作业绩、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参与科研项目等相关资料。
(二)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理论功底、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试讲和面试地点在常州市委党校,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评定方法
考试成绩评定采用专家评审和校委会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市委党校教授、专家15人左右组成。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教师的试讲和面试进行综合评审。
在专家评审评分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校委会考核人选(低于75分不进入校委会考核)。
2.校委会考核
校委会考核由全体校委对应聘教师的试讲、面试及提交的代表性学术论文论著等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分,校委会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再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校委会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常州市委党校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常州市委党校将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公示
常州市委党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常州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3976015、8397601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3270267、83289731
八、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应、往届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四)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简章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具体岗位简介详见附件1。常州市委党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党校组织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箱czdxzzrs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招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及待遇详见中共常州市委党校网站教师招聘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通知为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党校组织人事处将以书面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常州市委党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工作业绩、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参与科研项目等相关资料。
(二)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理论功底、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试讲和面试地点在常州市委党校,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评定方法
考试成绩评定采用专家评审和校委会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市委党校教授、专家15人左右组成。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教师的试讲和面试进行综合评审。
在专家评审评分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校委会考核人选(低于75分不进入校委会考核)。
2.校委会考核
校委会考核由全体校委对应聘教师的试讲、面试及提交的代表性学术论文论著等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分,校委会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再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校委会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常州市委党校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常州市委党校将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校委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公示
常州市委党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委党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常州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3976015、8397601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3270267、83289731
八、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