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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共体2020招聘54人启事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09-15 浏览
因工作需要,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共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共54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常熟市户籍。

  3.常熟市公立医疗机构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卫技人员,未能在被录用单位服务时间服务满2年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常熟市公立医疗机构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满2年的卫技人员,参加本次同类劳动合同制岗位招聘时,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报考。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备案制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4.应聘者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到拟报考单位现场报名。一经发现兼报其他单位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要求

  见附件《2020年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共体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18日,8:00-11:00,13:00-16:00。

  2.报名地点: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书院街1号行政楼三楼,联系电话52706583;

  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珠江路289号,联系电话:52867150;

  常熟市辛庄中心卫生院人事科:辛庄镇新阳大道门诊四楼,联系电话:82366007;

  常熟市练塘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尚湖镇练塘中街17号,联系电话:13862356619。

  3.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证件(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验证原件后交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医疗机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

  (一)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

  1.药剂1、药剂2岗位:采用2020年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成绩。应聘人员面试、笔试成绩均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1:1直接进入体检;空余岗位由医院组织面试,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2(剩余岗位数:应聘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1进入体检。

  2.其他岗位:医院择期组织考生笔试和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1进入体检。

  3.若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2:1,取消笔试环节,直接面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常熟市辛庄中心卫生院、常熟市练塘中心卫生院

  1.医院(卫生院)择期组织考生笔试和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1进入体检。

  2.若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2:1,取消笔试环节,直接面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公示和考察

  1.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医院(卫生院)择优递补。

  2.各医院(卫生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分别在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scsyy.cn)以及各医院(卫生院)内部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到各医院(卫生院)纪检监察科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各医院(卫生院)纪检监察科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市一院纪检监察室:52222991;市五院纪检监察室52867190;辛庄中心卫生院:82366007;练塘中心卫生院:13862356619。

  3.经公示期无异议后,各医院(卫生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报酬待遇

  各医院(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本启事由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医共体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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