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全面落实人才强医战略,促进栖霞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栖霞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8:00至2020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报名点(地址与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报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和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名称。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9月16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技能考核以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取得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和技能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和技能考核结合的方式。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试合格者获得技能考核资格。
2.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是测评报考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3.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占60%,技能考核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将于技能考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考察,形成综合意见。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卫健委根据面试、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025-85570532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办公室:025-85664194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8:00至2020年9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报名点(地址与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报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和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名称。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9月16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技能考核以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取得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和技能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和技能考核结合的方式。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试合格者获得技能考核资格。
2.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是测评报考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3.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占60%,技能考核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将于技能考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考察,形成综合意见。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卫健委根据面试、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025-85570532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办公室:025-85664194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栖霞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本文由 南京人才网 https://www.njrcw.cn 整理发布,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