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技和管理人员队伍,我院决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1.博士研究生
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同时将个人基本 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kqyyrs@163.com。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请留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南京医科大学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硕士及以下学历者
参见我院官网(http://www.jsdental.cn/)“通知公告”栏招聘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kqyyrs@163.com。护理(不含助产)须参加2020年江苏省卫计委公开招聘的统一考试,无需进行此操作,具体公告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24:00。
3.邮件题目请标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附件须为xls格式,以添加附件形式发送,格式或内容有误者将影响报名结果。
三、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由各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版)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栏或附属口腔医院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欢迎优秀毕业生申请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对录用为南医大专任教师以及附属口腔医院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博士后经历者,学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编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85031860 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马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503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