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工业大学2020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进人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名,其中岗位1为男生宿舍辅导员,6名;岗位2为普通辅导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过高校党政管理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校级副部及以上且有校团委证明,院级正部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且有院党委证明)一学年及以上。
6.应聘岗位1,限男性,要求入住男生宿舍。
三、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njtech.edu.cn/taskcenter/workflow/index?membership=Ketanyun)进行报名,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考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须在线支付。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初审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完成报名后,学校将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月6日前发布于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告。
四、考试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结束后,根据拟聘用人数,在合格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2.考试程序
(1)所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通知发布后,初审通过人员须登录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报名表》,报名表须粘贴彩色一寸证件照,并于下方个人承诺处亲笔签名。
(3)应聘人员凭《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表中所填写信息对应的材料原件,由相关部门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有过高校党政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五项)。
(5)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且通过心理健康测试。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人才资源部和党委学工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092 联系人:严老师
七、招聘人事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人事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373 联系人:潘老师、陆老师
八、工作监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颜老师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名,其中岗位1为男生宿舍辅导员,6名;岗位2为普通辅导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过高校党政管理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校级副部及以上且有校团委证明,院级正部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且有院党委证明)一学年及以上。
6.应聘岗位1,限男性,要求入住男生宿舍。
三、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njtech.edu.cn/taskcenter/workflow/index?membership=Ketanyun)进行报名,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考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须在线支付。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初审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完成报名后,学校将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月6日前发布于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告。
四、考试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结束后,根据拟聘用人数,在合格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2.考试程序
(1)所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通知发布后,初审通过人员须登录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报名表》,报名表须粘贴彩色一寸证件照,并于下方个人承诺处亲笔签名。
(3)应聘人员凭《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一批)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表中所填写信息对应的材料原件,由相关部门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有过高校党政管理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五项)。
(5)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且通过心理健康测试。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人才资源部和党委学工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092 联系人:严老师
七、招聘人事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人事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373 联系人:潘老师、陆老师
八、工作监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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