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盐都区驻近城学校2020招聘新教师130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盐都区驻近城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新教师130名(其中本科120名,研究生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8.志愿在盐城市盐都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二、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研究生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核办法)。
2.笔试:笔试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拟聘用人数1:3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成绩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yandu.gov.cn/col/col2611/index.html),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面试前,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供);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暂不提供);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⑤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者需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⑥《2020年盐都区驻近城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总分100分。美术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上微型课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学科岗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2020年盐城市盐都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bm.ydjy.net)。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2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19日-6月24日期间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19日-6月24日的9:00-18: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登陆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5-88426227。
报考驻近城学校应聘者可以兼报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驻近城学校兼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成功人员不需要再次报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但需要参加两场笔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m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6月29日9:00-16:00登陆到2020年盐城市盐都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③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2.考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选方法相同)。
3.公示。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选方法相同)。
4.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新教师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份材料原件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学历、学位证书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以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盐城市盐都区从教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招聘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425016(区纪委第四派驻组)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8.志愿在盐城市盐都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二、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研究生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核办法)。
2.笔试:笔试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拟聘用人数1:3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成绩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yandu.gov.cn/col/col2611/index.html),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面试前,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供);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暂不提供);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⑤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者需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⑥《2020年盐都区驻近城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总分100分。美术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上微型课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学科岗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2020年盐城市盐都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bm.ydjy.net)。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2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19日-6月24日期间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19日-6月24日的9:00-18: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登陆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5-88426227。
报考驻近城学校应聘者可以兼报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驻近城学校兼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成功人员不需要再次报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但需要参加两场笔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m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6月29日9:00-16:00登陆到2020年盐城市盐都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③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2.考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选方法相同)。
3.公示。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选方法相同)。
4.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新教师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份材料原件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学历、学位证书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以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盐城市盐都区从教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招聘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425016(区纪委第四派驻组)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