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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滨海县2020招聘中学教师505人公告
日期:2020-06-13 浏览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滨海县教师队伍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共505名,研究生学历招聘计划10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计划40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和《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


  研究生学历招聘计划先行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计划待研究生学历招聘计划结束后实施。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但须在被聘用的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者,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被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2020年参加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不得报考;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登录下列网址在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jszk.bhjsfz.cn。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0日(截止20日下午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1日;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21日(截止21日下午6:00);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选岗签约、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报名须知


  ①每位报名者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类别的一个职位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以同时在《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一)》和《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二)》中各选择一个岗位类别的一个职位报名。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被岗位计划表(一)中的岗位录用后,不得再参加岗位计划表(二)中的岗位考试。


  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滨海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按报名系统缴费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请一定按要求注明报考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段学科。


  ④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⑤农村学校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县城学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滨海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⑥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⑦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面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报考《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一)》岗位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报考《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二)》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报考《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二)》岗位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资格审查表一份(登陆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的学历和学位),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不提供)。


  ⑤师范类证明,报考县城学校相关岗位(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的考生,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师范类证明,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在校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之一所学专业注明“师范”字样的,则不需要再提供师范类证明。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报考《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一)》岗位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费即为面试费。


  (四)体检和考察


  所有拟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岗和签约


  报考《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一)》岗位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报考《滨海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二)》岗位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2.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3.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县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人社局0515~89196060;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