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驾驶员2020招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徐州市区公开招聘3名小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密意识强。
3、限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C1及以上驾驶证资格,驾龄5年以上,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8、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5)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2020年6月9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拍照发送至邮箱2127311564@qq.com,或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警岗(地址:徐州市泰山路36号)。
2、资格审查: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理论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驾驶技能考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驾驶技能考试人员,并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时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驾驶技能考试。
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政审与公示
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伙食补助+其他福利待遇等,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6-68963912。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密意识强。
3、限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C1及以上驾驶证资格,驾龄5年以上,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8、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5)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2020年6月9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拍照发送至邮箱2127311564@qq.com,或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警岗(地址:徐州市泰山路36号)。
2、资格审查: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理论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驾驶技能考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驾驶技能考试人员,并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时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驾驶技能考试。
5、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政审与公示
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伙食补助+其他福利待遇等,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6-6896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