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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2020招聘教师2人公告
日期:2020-06-02 浏览
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学院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20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8号楼组织人事处(淮安市北京北路77号),咨询电话:0517-89006016。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技师学院网站(网址:http://hajsxy.cn/),下载并填写《2020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②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

  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适岗评价费100元/人。应聘人员完成缴费确认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适岗评价

  报名成功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文件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学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考察方式为适岗评价。

  1.适岗评价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业绩材料,如专业奖项、课题、论文、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能体现个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荣誉及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准备一份适岗报告。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适岗评价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适岗评价并投票,投票结果在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进入适岗评价应聘人员中,按照适岗评价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票数相同的组织二次投票,取得票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进入适岗评价考生中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进入适岗评价考生中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进入适岗评价考生中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和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hajsxy.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进入适岗评价考生中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7-89006016。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0517-89006026;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