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招聘名校长、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校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制内名校长、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名校长、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应聘名校长岗位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设区市级以上骨干校长称号或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担任中小学校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之前任职)。
应聘骨干教师岗位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相应学科高级教师职称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yh52883593@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学校及应聘岗位。报名成功的以电子邮件形式给予回复。
3、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雨花台区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名校长、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校长)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报考名校长岗位的还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下发的干部任职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第一部分为学科竞赛(含基本功大赛)获奖证书;第二部分为设区市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课题成果(含立项及结题)证书;第三部分为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封底,有期刊号的页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数据库进行论文检索的打印页面。
(4)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此次网上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市雨花台中学高中数学)。
(2)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3)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初中、高中学段可以融通)。
(4)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岗位信息表》公布的总量计划内调整各岗位需求人数,或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和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资格审查
雨花台区教育局将成立审核组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指定地点复审。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公示”栏发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名校长、骨干教师,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雨花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教科研成果评分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公示”栏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
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和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学历、专业、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综合考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政策待遇和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的省特级教师在正式聘用并与学校签订服务期聘用协议后,可根据《雨花台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其他公开招聘的有荣誉称号的校长、骨干教师聘用后,依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雨花台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招聘的校级领导根据《雨花台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履行任职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2、监督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委教育工委025-52873631
本公告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名校长、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应聘名校长岗位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设区市级以上骨干校长称号或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担任中小学校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之前任职)。
应聘骨干教师岗位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相应学科高级教师职称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yh52883593@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学校及应聘岗位。报名成功的以电子邮件形式给予回复。
3、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雨花台区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名校长、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校长)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报考名校长岗位的还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下发的干部任职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第一部分为学科竞赛(含基本功大赛)获奖证书;第二部分为设区市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课题成果(含立项及结题)证书;第三部分为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封底,有期刊号的页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数据库进行论文检索的打印页面。
(4)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此次网上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京市雨花台中学高中数学)。
(2)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3)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初中、高中学段可以融通)。
(4)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岗位信息表》公布的总量计划内调整各岗位需求人数,或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和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资格审查
雨花台区教育局将成立审核组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指定地点复审。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公示”栏发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名校长、骨干教师,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雨花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教科研成果评分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公示”栏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
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和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学历、专业、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综合考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政策待遇和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的省特级教师在正式聘用并与学校签订服务期聘用协议后,可根据《雨花台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其他公开招聘的有荣誉称号的校长、骨干教师聘用后,依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雨花台区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招聘的校级领导根据《雨花台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履行任职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2、监督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委教育工委025-52873631
本公告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