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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20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0-05-20 浏览
为书写南通发展四问新答卷,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20年5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六)2020届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应聘人员需将岗位所需的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单位报名邮箱:nt6yzp@163.com(邮件以“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5月30日-31日(8:30—11:00,14:00—16:30)至六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南通市永和路500号行政楼四楼)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现场报名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特殊时期,为避免报名人员过于聚集和各地考生有可能带来的输入风险,每位报名人员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报名者微信公众号自行关注“中国政府网”,在“疫情服务”一栏中查询“疫情防控行程卡”、“同乘查询”和“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等健康三码,在报名时主动出示查询结果。“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为绿色行程卡、“同乘查询”结果为14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以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结果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才能报名。

  (2)报名者须自觉佩戴口罩,一人前来报名,他人不得陪同。

  (3)报名时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安全距离。

  (二)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材料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及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6月上旬,详情请关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经主管部门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两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0886609

  监督电话:0513-80886006 0513-8505361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