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2020备案制人员3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32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6、非应届生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市卫健委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五楼大会议室;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特殊时期,为避免报名人员过于聚集和各地考生有可能带来的输入风险,每位报名人员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报名者微信公众号自行关注“中国政府网”,在“疫情服务”一栏中查询“疫情防控行程卡”、“同乘查询”和“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等健康三码,在报名时主动出示查询结果。“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为绿色行程卡、“同乘查询”结果为14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以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结果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才能报名。
2、报名者须自觉佩戴口罩,一人前来报名,他人不得陪同。
3、报名时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安全距离。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面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其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15日-5月16日;
考核地点:5号五楼会议室;
2、考核形式:面试考核;
3、记分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告。体检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2020年8月底前与其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监察室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116007;0513-8505361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116010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6、非应届生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市卫健委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五楼大会议室;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特殊时期,为避免报名人员过于聚集和各地考生有可能带来的输入风险,每位报名人员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报名者微信公众号自行关注“中国政府网”,在“疫情服务”一栏中查询“疫情防控行程卡”、“同乘查询”和“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等健康三码,在报名时主动出示查询结果。“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为绿色行程卡、“同乘查询”结果为14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以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结果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才能报名。
2、报名者须自觉佩戴口罩,一人前来报名,他人不得陪同。
3、报名时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安全距离。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面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其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15日-5月16日;
考核地点:5号五楼会议室;
2、考核形式:面试考核;
3、记分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告。体检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2020年8月底前与其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监察室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116007;0513-85053619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11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