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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编外人员2020招聘简章
日期:2020-04-08 浏览
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衔接整合;负责提供土地利用数据,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因单位工作需要,经江北新区党群部批准,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综合受理岗

  招聘人数:16人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年及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从事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审核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职责:负责窗口的业务咨询、受理、查询等服务。

  工作地点: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薪资待遇:试用期满转正后参照同等性质工作人员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政务网站(http://njna.nanjing.gov.cn)、江北新区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网、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8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陆领航招聘网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2)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

  (3)符合条件放宽的人员必须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电子照片至报名系统“资格证书”栏。

  备注:工作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三者选择其一即可)。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请自行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49、025-8523082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中午11点;下午1点至5点)。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9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准考证打印: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于规定时间内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短信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请注意!!!受疫情影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短信通知,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仔细检查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笔试成绩出具后,应聘者可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查看个人成绩及排名。

  4.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符合条件放宽的人员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备注:工作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三者选择其一即可)。

  4.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人员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人员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4.面试成绩现场出具,并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与60%核算总成绩,对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3、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转正后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性质工作人员执行,被录用人员与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委托的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