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县公安局2020招聘城区交通执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东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交通执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18-35周岁,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限本县户籍,退伍军人、党员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对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北楼510办公室(牛山街道振兴北路99号),联系电话:81867038。
报名时请携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公安局门口值班室领取)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如无证书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及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体检费自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东海县公安局机关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聘用制,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工资待遇每月1900元加绩效考核,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18-35周岁,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限本县户籍,退伍军人、党员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对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北楼510办公室(牛山街道振兴北路99号),联系电话:81867038。
报名时请携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公安局门口值班室领取)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如无证书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及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体检费自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东海县公安局机关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聘用制,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工资待遇每月1900元加绩效考核,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