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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招聘信息
日期:2024-06-24 浏览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9月成立,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32年发展,经开区已形成光电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打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拥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京综合保税区(龙潭片)、南京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4个国家级功能平台,产业基础雄厚、创新实力强劲,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国家级开发区和南京市外向型经济、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2023年,经开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656亿元,地区生产总值13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5亿元。



南京经开区域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是南京经开区组建的市场化运作的招商公司,承担南京经开区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任务。根据经开区招商引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招聘岗位

招商公司项目经理15人(1名人员要求日语专业,其余14名人员要求理工类、经济类、商务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财务财会类专业背景,复合型学历背景优先;熟悉光电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产业的优先),具体岗位需要详见《岗位信息表》。详情请登陆南京高层人才网:www.njgcrc.gov.cn和“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富有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原“985、211”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

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担任院系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优先。

4、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日语方向的,日语需同时通过一级考试),具有良好的外语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1.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2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www.njgcrc.gov.cn,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认证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浏览查看职位详情,投递简历。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2、网上报名所有扫描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境外学历报考人员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等级证书。

5、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组织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根据拟参加竞争的专业岗位和人选情况,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察内容包括公共知识、综合能力、个人素质。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无指定参考资料。

2、第一轮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人员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并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第二轮面谈:根据笔试、第一轮面试得分(各占50%),从高到低按1:3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谈人选,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素质和性格特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合笔试、面试、面谈情况(其中,笔试成绩占20%,第一轮面试成绩占30%,第二轮面谈成绩占50%),择优确定组织考察人员。

(四)组织考察

对考试通过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着重审核其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五)体检和背景调查

对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安排体检,并进行背景调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组织考察、体检结果和背景调查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南京经开区域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工作人员。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南京经开区域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25-83102762

网络技术咨询:025-83102777

监  督 电话:025- 85899775


附件: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岗位信息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