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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海州区纪委监委2019选调公告
日期:2019-12-24 浏览
为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拟向全区选调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连云港市海州区各类机构(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 自律意识强,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适合男性;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6. 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有刑事处罚记录的;

  6.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 具有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专业资格。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区政务中心403房间)。

  3. 报名方法:登录海州区党建网站(http://www.hzqdjw.cn)下载报名表。

  4. 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填写《海州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或公务员职级套转表;(5)另提供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的2寸证件照3张及电子版;(6)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一式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二)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征求所在单位意见。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面试

  本次选调面试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的人选将海州区党建网站或海州区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海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18-85453581

  区委组织部0518-85219766

  报考咨询电话:0518-8106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