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未来都市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
江苏未来都市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行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资本2.4亿元,公司坐落于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是由南京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发起设立,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洲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共同参与组建的国有平台公司。
根据出行公司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1. 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敢于创新,团队合作意识强。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学位的,需为QS世界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 应聘者一般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为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具有岗位相应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度出行公司第一批招聘人数拟为3人,其中项目技术部副部长1名,技术工程师1名、运营部业务岗1名共3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1. 应聘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信息中的指定方式报名,填写相应表格,并如实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
2. 资格审查。出行公司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 应聘测试。出行公司择期组织并通知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等应聘测试,结合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背景调查人员。
4. 背景调查。决定录用后有背景调查需求的岗位须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未通过背景调查的不予录用。
5. 体检。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不予录用。
6. 公示。根据考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7. 录用审批。拟录用人员名单、定薪、定岗情况由出行公司进行汇总,并进行审批流程。人员录用审批通过后由出行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如涉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聘用的按照《江苏未来都市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报集团审批。
2.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 出行公司有权根据最新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根据出行公司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1. 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敢于创新,团队合作意识强。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学位的,需为QS世界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 应聘者一般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为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具有岗位相应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度出行公司第一批招聘人数拟为3人,其中项目技术部副部长1名,技术工程师1名、运营部业务岗1名共3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1. 应聘报名。应聘者根据招聘信息中的指定方式报名,填写相应表格,并如实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
2. 资格审查。出行公司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 应聘测试。出行公司择期组织并通知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等应聘测试,结合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背景调查人员。
4. 背景调查。决定录用后有背景调查需求的岗位须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未通过背景调查的不予录用。
5. 体检。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不予录用。
6. 公示。根据考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7. 录用审批。拟录用人员名单、定薪、定岗情况由出行公司进行汇总,并进行审批流程。人员录用审批通过后由出行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如涉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聘用的按照《江苏未来都市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报集团审批。
五、其他事项
2.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 出行公司有权根据最新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